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

发布时间:2025-01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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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注重思想入党,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,保持党的先进性、纯洁性的重要保证。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强调,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
     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一个严肃的过程,主要涉及审查内容、审查范围、审查方法、审查主体等方面进行:

审查内容

对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,是否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件、是否坚决拥护党的政策等;

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,包括在学习工作阶段是否有不良记录;

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;

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,如父母、配偶等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影响其入党的因素;

本人的现实表现情况等。


审查范围

发展对象本人;

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,如父母、配偶、子女等;

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:祖孙(女)、外祖孙(女)、兄弟姐妹、叔伯姑舅姨等。

      审查对象的直系亲属、主要社会关系,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每一个人。

      同本人没有或很少有联系、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,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。

审查方法

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,面对面询问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等相关问题;

查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档案材料,查看个人人事档案、学籍档案等;

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,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、同事等了解其平时表现;

必要的涵调和外调。

审查主体

政审工作必须在基层党(工)委的具体领导下实施;

发展对象本人必须由党(工)委派人员与党支部共同进行,明确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,形成书面的结论性材料。

要求:

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、实事求是,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;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。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